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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一行调研乐清检察工作



10月22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第九检察部主任余晓敏、副主任王亮一行到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郑加佳、副主任陈富参加调研座谈。座谈会由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主持。



会上,潘勇检察长介绍了乐清市检察院基本情况,并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助推乐清经济稳定发展、全面推进检察改革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等四个方面汇报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同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乐清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余乐燕,分析了乐清市检察院今年以来的未成年人案件总体办理情况,并从推进未检办案与监督有机融合、推进未检监督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机制建设保障未检融合式办案监督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余晓敏主任认为,近年来,乐清市检察院的未成年人的案件总量比较大,办案任务重,在未检机制创新、典型案例打造、涉未刑事诉讼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尝试和努力,为引领全省未检工作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余晓敏主任还指出,要利用办案量大、案件样本多的优势,以精细化办案为基础,对未检办案情况和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要在发挥好刑事诉讼监督的良好工作基础上,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切入,加大对民事检察监督和涉未公益诉讼的探索力度,充分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要积极展开制度机制建设,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探索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机制等落地落实,利用“一站式”办案机制,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建设,探索推进少年司法一体化。



孔璋副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对乐清市检察工作给予肯定,提出检察工作要继续“做强”、“做精”,要有新的更高标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全面的司法能力,还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更要有未检工作的情怀。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仅是“办案子”,更是“办人生”、“办未来”、“办社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从社会治理角度思考问题,通过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要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出台为契机,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领域进行探索,更好的提升工作品质。



  文丨史淑菊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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